【宝马摩托车主会】
标题: 还原事实真相(关于摩托车上高速) [打印本页]
作者: 任我行 时间: 2017-5-29 09:05
标题: 还原事实真相(关于摩托车上高速)
昨天各大群疯传一段视频,
5 M; D# `1 n% {1 p1 W
时间:2017年5月28日7:45,
' _" R7 i# f3 H( w地点:重庆市三环高速合川方向,旧县镇上道口位置。
; e; F% n& b4 s# K, @* w: ~9 T
人物: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某大队+重庆市某车友。
. l3 `; I5 {; `+ i5 n5 P& D8 H9 r车辆:执法车辆一辆+宝马F800GS一辆;
) F9 _+ k5 R1 z& h! l
原始视频为行车记录仪自动切割10分钟版。
这里贴上时长2分钟完整版,心急的朋友直接到50秒位置开始
% S/ @) X0 d& M3 Z0 _" s2 V$ [
http://static.video.qq.com/TPout.swf?vid=r0508qg4up1
+ Y# }. ~* M1 k7 A+ _ A, G6 V& R5 X, s3 ]6 f
呼吁全国车友:
1、我们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摩托车,请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的管理;
2、如遇执法,请对方出示相关法律依据,接受处理;
3、告诫自己包括周边的摩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学会保护自己的同时,不要挤压正常行驶的汽车!
4、此视频请相关车友通过个人途径传给重庆交通委监督部门,对于这个执法过程和手段给予公开解释;
5、请全国车友特别是宝马摩托车主在本贴后理智发表自己的观念和意见,不要恶意攻击ZF和相关部门;
6、不要再讨论重庆高速的管理权属问题!
/ @( T" `! T5 d/ ^
重庆高速的执法管理部门: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成立于2005年6月29日,是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直属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行使“统一管理、综合执法”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
一、负责主城区内路政、运政、港航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通车高速公路运政、路政行政执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三、查处违反路政、运政、港航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重大案件及跨区县案件;
四、负责对主城外区(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
- K0 F8 \* z9 d( a4 Y
作者: 重庆如花 时间: 2017-5-29 13:13
重庆的高速执法部门做得确实过分了!
欢迎光临 【宝马摩托车主会】 (http://www.bmwowner.cn/) |
Powered by Discuz! X2.5 |